其實,走到這一步我還蠻高興的。

我高興的是,彼此的認知已經達到平衡。

2012年初,她有困難,所以幫她一把,介紹阿姨幫她解決事情。

5月底事情結束後,她一直跟我說感謝,所以我和好友L就跟她討頓飯吃,

得到的回答是:她窮到快被鬼抓走,去她家她可以煮麻辣鍋給我們吃。

想當然,事情才剛落幕,我們怎麼可能願意碰到她老公呢!

所以吃飯的事情就這樣不了了之。

而她又常跟我說些怪力亂神的事,這些事我不愛聽,這是我疏遠她的最初原因。

6月底時,窮到快被鬼抓走的人跑去帛琉二度蜜月。

好友L問她有沒有買禮物,她回答有買巧克力。

這個事情隔了一天我才忽然領悟,原來我是那個被利用的人。

她買巧克力給L,但是並沒有給我,所以她對我說的感謝,真的都是嘴巴說說,

領悟的當下,心真的好痛,好痛。

過了幾天,我釋懷了。

我知道她就是這樣的人,只顧自己的人。若要求她什麼回報,那就是我自己想太多。

我決定遠遠的遠離她,因為我不想被她咬到,還怪她為什麼會咬人。

雖然6月過後我就沒有再跟她聯絡,但是好友L還是秉持著助人的精神跟她接觸。

事情在5月底時就結束了,但是她仍然持續用怪力亂神的言論去騷擾阿姨,

阿姨心很軟,都會聽她說。

我不開心,因為我阿姨不是她的情緒垃圾桶。找心理醫師還是師姐都要付費,

阿姨卻是毫不計較的聽她抱怨。

阿姨身體本來就不好,她卻拉著阿姨聊到深夜,然後再推托說阿姨身體不好不是她造成的。

又回到我的體悟了,她就是這樣的人啊。

千錯萬錯,絕對不是她的錯;如果真的是她的錯,也是別人害她造成的錯。

我從來沒有感覺到自己對她而言有多重要,我對她來說,從來不是一個咖。

所以我很高興,她知道我離她遠遠的,她知道我並沒有站在她哪一邊,她總算瞭解事實了。

這幾個月她的感受肯定跟我大不相同,不過沒關係,中間的來龍去脈不同,

但是結果相同,這就夠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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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ya165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